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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1-03-16   文章来源:洛盟  浏览次数:6823次

根据《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精神,为了做好民盟市委对各级领导决策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机关参谋、服务、联络功能,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团结协作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特制定此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维护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为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的前列而奋斗。

二、学习内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选学部分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

3、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

4、中共“十七大”精神及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

5、中共河南省委、洛阳市委、市政府、市委统战部有关文件;

6、《中共民主同盟章程》、民盟历史及盟中央、盟省委和盟市委的有关文件;

7、《洛阳市公务员应知应会知识学习资料》

8、有关法律、法规;

9、与各自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

三、参加人员: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四、学习时间:每周半天(周一上午,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五、组织形式

1、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提倡集中学习;

2、每次学习都要围绕一个主题;

3、专题发言和共同讨论相结合,每个专题确定一名中心发言人;

4、记好读书笔记,及时交流学习。

5、注重创新学习方法,开拓工作新思路,开创工作新局面;

6、学习和各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五、几点要求

1、参加学习成员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2、实行学习考勤制,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要提前请假并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

3、统筹安排好工作和学习,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