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学习民盟历史、章程、盟讯等资料。
2、申请人写《入盟申请书》。
3、拟吸收申请人入盟的支部填写《民盟拟发展盟员情况》表报盟市委,盟市委报市委统战部党派科。
4、有两位熟悉申请人的盟员作介绍人。
5、自写出入盟申请书之日起,考察期半年。在考察期间,支部可让申请人参加支部活动,并做好考察培养记录。
6、拟吸收申请人的盟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否同意入盟。
7、如同意申请人入盟,请申请人填写《入盟申请表》(到盟市委领取)一式三份。
8、填写《入盟申请表》时,严格按照表后的要求填写。贴照片。如无项目请空着,不要写无或画横线。
9、支部委员会在《入盟申请表》上填写支部意见并加盖支部印章,如无印章,请支部主委签名并填写日期。
10、报送盟市委时,须带《入盟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书、最高学历和职称复印件。
11、盟市委发外调函或到其单位考察。
12、主委会议讨论批准并报送盟省委组宣处核准备案。申请人的入盟时间为盟市委批准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