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盟员王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水山接受河南法制报记者专访。
作为一名集多种荣誉于一身的资深律师,张水山在保持专业性、践行社会担当,保持为民情怀方面堪称典范。从业多年来,他依然保持本色,一心学法,做仗义执言的法律人,始终保持专业性。同时积极践行法律人的社会担当,张水山认为,律师应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素养投身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文件的起草中去,为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法制建设贡献力量,他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洛阳的首次“民间立法”《洛阳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就是张水山带领王城律师事务所中标起草的。该草案受到了洛阳市民和洛阳市政府、市人大的高度肯定,采纳率高达90%。2008年11月28日,《洛阳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从2009年3月1日起施行。后来张水山又对洛阳多部地方法规都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始终保持为民情怀是每个民盟人应有的胸襟。在张水山20余年的律师生涯中,他先后提起公益诉讼6起,其中,状告洛阳市交警支队四大队乱罚款公益诉讼一案,状告武汉铁路局和汉口火车站卧铺票限区域销售公益诉讼一案,以及中石化加油搭售添加剂公益诉讼一案等均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在这些案件中,张水山据理力争,争取使相关部门完善了法律制度,也使“法无禁止即自由”的相关法律理念深入人心。张水山撰写《律师公益诉讼与制度完善》《对弱势群体特殊法律保护的思考》等论文,主张律师要多打公益诉讼,这不仅能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促使国家法律制度和法制体系完善的一种措施和手段。张水山还身体力行,普及法律,连年来他已多次在新闻媒体上解读热点、难点社会法律问题,他的解读通俗且易懂,不仅能够帮助人们加深对法律的了解,更重要的是使人们从中学到如何维护个人权利。
他用坚毅与智慧探索现代法律的殿堂,他用无畏与不屈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他将“奔走国是,关注民生”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多年来默默践行“出主意、想办法、做好事、做实事”的十二字方针,他不愧是盟员的榜样,民盟的骄傲,广大盟员要以他为榜样,立足本职,奉献社会,做新时代的民盟人。(图片来源河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