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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学习 主动参与 实现青年律师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

发布时间:2011-03-16   文章来源:洛盟  浏览次数:4813次

卢展工书记在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上指出:“要集全社会之力,准确定位、主动融入,积极谋划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更是就中原崛起和中原经济区的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规划。作为一名青年律师,应把握好这个大好机遇,发挥律师的行业优势和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参与中原崛起的社会建设,为中原经济区的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改变服务理念,研究新问题,钻研新知识,自我提升。
内地律师服务业与沿海的最大差别就是律师自我定位不准,对新业务的社会需求反应不够敏锐,客户倒逼学习,其法律服务往往落后客户半拍,质量自然也难以保证。律师服务首先应该转变观念,要提高自身营销能力,恰如其份的推介自己。其次是要凭借自身知识新、精力旺、时间足、思维活等特点,积极学习培训,提前进行知识储备。青年律师还应当克服自卑心理,不要等业务上门,不要觉得遥不可及,应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和机会的时效性,抓住同行前辈整日忙碌、小成即满的空当,奋起直追,转劣为优,否则只会丧失追赶超越的大好时机。
二、找准业务切入点,主动出击,为当地政府、企业和投资者的决策提供可靠方案,为经济建设活动保驾护航,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服务在与其他行业的竞争中应当讲究以“智”取胜,对青年律师而言尤其重要的是寻找恰当的切入点。青年律师在学习新业务的过程中,不要一味追求“新而全”,应该特别关注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找适合选择自己业务发展的某个切入点,取得一定业绩之后,顺势向其他领域拓展。
三、青年律师要以学习的态度,发挥知识优势和思维特点,在行业内部、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中,自我创新,形成合力,增强律师的社会影响力,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张永奇)